江文旅[2009]208号
江油市文化旅游局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的
实施意见
机关各股室(队)、各文旅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油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安委〔2009〕15 号)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文化旅游局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自在全系统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任德远
副组长:尚 俊 甘兴蓉 李培军 张显勇
成 员:赵华清、蒋益斌、 谭刚、 余庆丰、 衡林、 杨光明 、庞涛、下属单位负责人、各涉旅企业法人、文化企业法人。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庞涛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实施方案
(一)发动宣传阶段(12 月22 日-1月10日)
在全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
实国务院关于2009“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要求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好“百安活动”。各股室负责做好服务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文旅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将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到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广大游客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二)具体实施阶段(1月11日-3月21日)
1、文化娱乐场所:重点检查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公共聚集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
责任部门:文化稽查队、文化企业法人
2、星级酒店: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检查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责任部门:旅游股、酒店法人
3、旅游景区: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检查各种游乐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对不能保证游客安全的景点停止开放;对不能满足游客需要的旅游景点,要采取应急措施,限制进入景区的游客数量,严禁景区超负荷接待游客。
责任部门:旅游股、各下属单位负责人、涉旅企业法人
4、旅行社: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检查旅行社资质、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是否有效。对旅游车辆要认真检修,确保安全运营。
责任部门:旅游股旅行社法人
(三)总结评比与纪律要求
各股室、各下属单位、文化企业及涉旅企业于3月22日前向局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包括:本单位开展百日安全活动有关情况,先进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展评比,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或听之任之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严肃处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督查不力、检查不到位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开展 百日安全生产 实施意见
江油市文化旅游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30日印 |